主权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17: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4页(460字)

国家固有的独立自主处理国内和国际事务而不受他国干涉或限制的最高权力。

其内容包括政治独立、经济主权和领土主权。政治独立,主要表现为国家独立自主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对内可以自由地选择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组织政府,制定法律,管理国家,行使审判权等;对外可以独立地进行国际交往、缔结条约、承担国际义务等。经济主权,主要表现为国家可以独立自主地选择经济制度,制定经济政策,享有本国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发展本国民族经济等。领土主权,主要表现为国家领土不可侵犯,国家在其领土上行使完全的排他的管辖权。

国家在对外关系上行使主权,但不得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国家之间应互相尊重主权和主权平等的原则。

主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最高权威。一国的主权不可分割,不可转让,神圣不可侵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是不可能谈主权的不可侵犯性的。只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主权才得以完整地体现。相互尊重国家主权,由中国提出,作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内容之一,已成为世界普遍遵守的国际法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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