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2:54:18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163页(1179字)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为增强企业活力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自主权而普遍实行的经营管理制度。

经济责任制就是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把经济生活中的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相互承担的责任与物质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即把经济责任、经济权力和经济利益紧密结合的一种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原则是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经济责任制包含有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正确处理国家和企业关系的企业经济责任制;二是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关系的内部经济责任制。经济责任制按生产经营管理的方式可分为承包经营责任制、租赁经营责任制、资产经营责任制、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按专业分有生产、技术、供销和后勤服务等经济责任制;还有岗位经济责任制等。

实行经济责任制,要用法律手段以契约形式明确当事人各种责权利关系。承包经营责任制就是企业在不改变所有权的条件下,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的原则,在一定时期内有条件地把企业承包给集体或职工个人经营的一种企业经营方式。它打破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不正常现象,把企业的经营成果同国家利益挂钩,同职工利益挂钩,能更好地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国家、企业、职工三者的责、权、利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改善经营机制,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承包经营责任制适合我国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可以较好体现经济责任制的各项基本原则;可以实行灵活多样的承包形式,适应性强,便于普遍推广。

因此,在改革过程中成为实行多种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形式。

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无论实行哪种经营责任制,都要运用法律手段,以契约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都要通过竞争产生合格的经营者,以企业经营成果包括资产增值作为奖罚经营者的主要依据,促进大批精明强干、勇于开拓的企业家在市场竞争的风浪中涌现出来;都要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完善企业内部的各种经济责任制,整顿劳动纪律,严格科学管理;都要注意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经营者的管理权威和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相统一,形成经营者和生产者相互依靠密切合作的新型关系。实行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有利于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活力,提高素质;有利于把企业推向市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即把反映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市场机制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结合在一起,把市场在资源合理配置上的长处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结合起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在不断深化的改革过程中将不断完善和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