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领导原则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39: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287页(449字)

是民主集中制在党的领导制度上的体现和运用。

党委制是贯彻集体领导原则的一种形式。1919年列宁在为布尔什维克党的中央委员会起草的致各级党组织的信中指出,所有机关都必须实行集体领导。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一文中也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毛泽东着作选读》1986年版,第649页)坚持集体领导原则,要求在领导工作中,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在集体领导工作中,应当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的同时,要十分重视个人才能、积极性、创造性对于集体事业的重要作用,重视个人智慧与集体智慧的结合,重视通过集体充分发挥个人的作用,要求每个领导成员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按照分工负起自己的责任。在党的领导工作中,切实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既可发挥集体的经验和智慧,又可防止少数人包办和无人负责现象,防止和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片面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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