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双轨制”的形成和消除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52: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22页(489字)

价格“双轨制”是指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新旧两种体制并存,共同对经济运行发生作用的影响下形成的价格格局,即一些重要生产资料在同一时间地点存在计划内价格和计划外价格。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新旧体制的交替,国营大中型企业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按新旧两种体制原则经营和运行的情况,生产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两部分;企业所需的物资也分为国家统一分配和自由采购两个来源;相应地,企业产品价格的决定也分为国家定价(对计划内的产品)和不同程度的企业定价(对计划外产品和超指令性计划产量部分)两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从1983年起,随着价格管理体制改革的步子加快,对一些重要生产资料实行了“双轨制”,按国家指令性计划生产分配的,由国家定价,其他由企业面向市场生产与采购,由市场供求定价。

价格“双轨制”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有增加企业活力,促进体制转轨一面,但也带来价格飞涨,投机盛行,以权谋私等消极现象。

在加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随着计划价格的缩小,市场调节价格的扩大,生产资料“双轨制”价格将逐步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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