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制度的改革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54:1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28页(933字)

劳动制度包括劳动力的组织、分配、培养、使用、管理等,即劳动就业和劳动用工制度。

劳动制度是国家经济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体现着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构成之一。劳动制度的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一步。中国的劳动制度是建国以后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特点是:以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为主体,对城镇劳动力的就业实行“统包统配”,用行政办法把劳动力统一分配至企业,基本以固定工的形式使劳动者与企业保持终身固定的劳动关系。

这种制度对消除旧中国的雇佣劳动制、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安排城镇劳动力就业、避免劳动力不合理流动、解除劳动者后顾之忧等方面起过重要作用。但它也存在一系列矛盾和弊端,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弊病日益突出。

主要表现是:就业渠道单一,城镇就业困难;统得过死,包得过宽,能进不能出,能增不能减,企业不能根据生产与工作需要选择和增减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也不能按照个人爱好和专长适当选择职业;本来应由社会各方面和劳动者个人共同承担的各种责任,统统推给了国家和企业,结果就是造成了“铁饭碗”现象,严重影响了企业与劳动者积极性的发挥,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政府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一系列举措,开始进行劳动制度改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劳动就业方面,结合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实行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

在劳动用工方面,招工面向社会,择优录用,新招工人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并建立职工待业保险和养老金保险制度。现阶段劳动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要在国家政策法律规范下,逐步实现企业自主用人,个人选择职业;要在国有企业中实行灵活的用工制度,推广合同用工制,逐步打破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固定身分界限;要进一步规范和发育劳务市场,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最终建立起一套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新型劳动体制,促进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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