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房制度的改革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3:54:30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330页(623字)

即房改,是指对城镇居民职工现行住房制度的改革。

长期以来,我国把城市住宅问题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实行由国家投资统建、统分、统修和国家出高额房租补贴的低房租福利性住房制度。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城镇居民住房完全由国家包下来的办法,再也不能维持下去了。

其弊端主要是:(1)一般住房成本租金的90%是由国家和企业给予了补贴,大大加重了国家和企业的财政负担。(2)导致家庭消费畸形,形成居民过热的高档消费品需求。

(3)难以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加剧了住房短缺的矛盾和苦乐不均的现象。自1980年邓小平提出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构想以后,中国房改进入试点阶段。1988年,第一次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确定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改的根本目的,是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

房改的具体形式主要有5种:(1)建立政府、单位住房基金。(2)建立住房公积金。

(3)出售公有住房,包括以标准价向职工出售住房和以市场价向收入较高的居民出售住房。(4)逐步提高房租,包括新房新租、现住房小步提租、收取租赁保证金、收取建房筹资款、实行超标加租等。

(5)集资合作建房,结合房改改造危旧房。现阶段房改的主要任务是加快改革步伐,逐步实现城镇住房商品化,住宅市场多元化,住宅建设和管理部门企业化,推行国家、单位、个人合理负担的住房建设投资体制,加速城镇住房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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