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书籍: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 更新时间:2018-11-07 05:05:59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辽宁人民出版社《党的基本路线知识全书》第674页(1055字)

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共7章31条,包括总则、企业党委、党委的保证和监督、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群众组织、附则共7部分。

主要内容:(1)企业中党的组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实现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围绕生产经营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实际开展工作,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保证厂长负责制的实施,推动和促进生产经营和各项任务的完成。(2)企业党委根据党章规定选举产生,按期改选。党委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党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党委应由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党性强,作风正派,熟悉生产经营,年富力强的党员组成。企业党委设置精干的工作机构,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企业党委应当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对企业各级干部进行教育、培养、考察和监督。对厂长提出的副厂长和经济技术负责人以及中层行政干部的人选方案,企业党委应当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党委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保证和监督是企业党委的重要职责。党委应当以积极态度,把保证和监督贯穿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4)企业党组织应当对党员进行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纪律的教育。

党组织应当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情况,帮助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党员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认真搞好党风。(5)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紧密结合经济工作进行,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发扬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不断总结和创造新形势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党委应当注意加强政工队伍的建设,发挥政工干部的作用;应当重视政工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

(6)党委对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思想政治领导,保障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规定的权力;向职工代表大会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党员职工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方针、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主人翁责任感,支持、引导职工代表正确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党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党的工作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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