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律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0:34:35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294页(702字)

指教育发展过程中,教育现象内部本质的或本质之间的联系。

探究教育规律就是从客观的教育现象和实际的教育工作中找出必然联系。教育规律有这样一些特点:1.是一切教育现象所固有的客观存在。

只要有教育现象存在,就存在着教育规律。2.在任何状况下,教育都受自身规律的制约,反复起作用。

3.在不同阶段的社会里,人们对教育规律的认识受不同阶段意识的制约和影响。教育规律如同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一样,具有层次性。第一层次,一般规律。存在于一切教育现象之中,并贯穿于整个教育发展过程,对任何教育现象都能起作用,不论办什么教育,不论在教育的哪一领域,都必须遵循。

第二层次,特殊规律。

反映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领域的教育规律的特殊性。如不同社会形态下教育发展的规律;教学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等领域的规律。教育的基本规律包括:1.教育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规律。

涉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速度、规模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教育的社会性质由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2.教育与人身心发展的规律。涉及:发展儿童的性格以及整个身心方面以及能力方面的规律。3.人的全面发展的规律。有些理论工作者将教育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必然联系,称为教育的外部规律;将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的规律称为教育的内部规律;将人的全面发展的规律称为教育的基本规律。教育规律具有客观性,是教育本身所固有的。人们不能创造、改变或废除教育规律,只能去发现和认识这些规律,研究并利用之为教育服务。如果违背教育规律,必然受到教育规律的惩罚。

教育理论工作者的任务,就是要研究揭示教育规律,帮助教育实际工作者正确地认识教育规律并正确地运用教育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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