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观

书籍: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7 10:51:4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山西人民出版社《当代青少年心理与教育大辞典》第356页(507字)

义,即伦理道德;利,即物质利益。

义利是指人们对义与利即伦理道德与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根本看法。一个人的义利观受到其世界观、人生观的制约。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曾出现过“义利之辩”。一般说来,带有唯心主义倾向者往往主张重义轻利,如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的“何必言利?亦有仁义而已矣”,董仲舒的“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等等;而带有机械唯物主义倾向者则往往主张重利贱义,如法家的功利主义;也有一些思想家主张义利并重,如荀子的“义与利者,人之皆有也”,墨子的“兼相爱,交相利”,颜元的“正其谊(义)以谋其利,明其道以计其功”等等。

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的义利观,批判继承了历史上“义利之辩的先进成分,强调伦理道德与物质利益的辩证统一,认为伦理道德与物质利益都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构成要素,缺少任何一方人类都将无法生存,所以应义利并重,反对绝对地重义轻利或重利贱义。物质利益有国家集体的大利与个人的小利之分。

国家集体的大利在根本上是与共产主义道德相一致的,应予维护;而个人的小利有时会与共产主义道德发生矛盾,这时个人应坚决维护共产主义道德,舍利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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