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诸子百家大辞典

制天命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4:42:06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597页(784字)

荀子哲学的反宿命论的思想。

《荀子·天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殷周时期宗教神学认为“天”有意志与人格,能致命于人,决定人类命运。统治者自称“受命于天”,以作为实行统治的根据。西周末年社会动荡,“天”的赏善罚恶的功能受到怀疑,怨天、怒天、责天之风始兴。

春秋末期,孔子的学说中依然保持着“天命”观点,视“天命”为神秘的不可知晓不可琢磨的力量。孔子称“五十而知天命”(《论语·为政》),“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论语·季氏》)。与此同时,孔子也重视人的主观努力,强调尽人事而听天命。战国时期的思孟学派将天道与人性结合起来,提出“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上》)的主张,承认“天”有主宰人世的最高权力。至战国后期,荀子批判地总结了先秦诸子关于“天命”的思想及天人关系的学说,一反过去儒家“畏天”、“知命”的传统观点,从唯物论的前提出发,把“天命”理解为一种自然的必然性,即“天”就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自然界,天按本身固有的规律运动变化,“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荀子·天论》),人间的治乱与“天”无关。荀子主张“明于天人之分”,即区别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不同职分与规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了解“天”变化的规律,以便控制、利用、征服自然界。“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荀子·天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荀子·天论》),荀子认为,与其思慕、歌颂并迷信天的权威,则不如利用天的规律,使自然界为人服务。

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荀子还不可能正确地指出“制天命而用之”的方法和途径,但他的唯物主义的“制天命”的思想对后世思想家、哲学家渐趋正确、完整地阐述天人关系,给予了积极的促进和巨大的影响。

上一篇:治世 下一篇:形具而神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