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不可不恒也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5:47:09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758页(350字)
法不能不稳定。
管仲学派关于国法不应轻易变动的思想。出自《管子·任法》。文章认为,法是国君用来统一民众、使用民众的。
所以,法不应当经常变动。
国法废弛不统一,那国君就要遭殃;国家改动已立的法度来管理人民,国家要遭殃。文中说:圣明的君主设立制度仪法,像天地那样坚定,像列星那样稳固,像日月那样光明,像四时运行那样准确,因此法令一出,人民就听从照办。所以,“明王之所恒者二:一曰明法而固守之。”“而失君则不然,法立而还废之,令出而后反之,枉法而从私,毁令而不全”。《管子·正》讲法的特点时,也强调法的稳定性。“如四时之不责,如星辰之不变,如宵如昼,如阴如阳,如日月之明,曰法。”又说“当故不改曰法”。法不稳定,则令人无所适从,法亦没有权威性。
故强调法要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