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誉同轨,非诛俱行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6:09:0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803页(543字)
韩非关于君主治国理论的阐述。
语出《韩非子·八经》:“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这里的“非”,通诽,义为贬斥。韩非认为,君主的赏赐必定要和其所赞誉者相一致,君主的处罚必定要和其贬斥者相一致。
赏赐和荣誉皆出于君主,民众就不会从私门得到殊荣。民众受到重罚者必定有坏名声,所以他感到畏惧。君主的处罚,目的是为了禁止奸邪之行;民众感到畏惧就能使禁令得以实施。这样,国家能治理得好。在篇中,韩非强调了君主的赏罚必须得当,特别是要做到赏善罚恶,这样才能达到赏罚的预期结果。否则的话,“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君主所赏者是应当加以非议的人,那就不能劝勉人们为国立功;君主所处罚者是应当加以赞誉的人,那就不能禁止奸邪的产生。
所以说赏和誉,非(诽)和诛,都必须保持一致。韩非还强调君主施行赏罚的着眼点应该在于维护君主和国家的威信,即“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这样,赏罚才能纳入正确的轨道。在《五蠹》中,韩非还指出君主给予臣下的毁誉和赏罚互相矛盾所造成的恶果,那就是“法禁坏而民愈乱”。这就从而说明实行“赏誉同轨,非诛俱行”对于君主统治乃是十分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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