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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股取士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7:11:4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35页(402字)

以八股文作为取士标准的制度。

盛行于明清。明清科举考试,乡、会试共考三场,头场八股文,二场经义,三场策论。主司阅卷,只重头场,凡头场卷子未选中,二三场不再看,所以中试与否,只在八股。八股文,又称制义、八比文,是一种阐释经义的排偶文体。其结构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将题目意义破释开来;承题,承接破题中紧要之意而行文;起讲,浑写题意,笼罩全局;入手,紧接起讲,转入正文;自起股至束股是正式议论,每段有两股排比对偶文字,共八股,故称八股文。

明清科举考试采用八股文,其特点为:(1)题目一律采用《四书》中的原文;(2)内容诠释必须以程朱理学家注释为准,不得自由发挥;(3)书写款式及字数有明确规定。不合规定者试卷作废。

后世士子为通过考试,竟仿前人。有的甚至只知八股文,连本经都不知道。

因而此种取士制度受到许多学者的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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