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支
书籍: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28 02:32:4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农业出版社《苏联农业经济学词典》第1页(257字)
在完成工作或提供劳务之前的支付。
预支的具体情况,由苏联法律规定之。建筑承包单位和建筑安装单位,享有从订货人——集体农庄、合作社组织和社会团体得到预支的权利。根据寄售农产品的合同,集体农庄享有从消费合作社组织得到预支的权利。集体农庄(在未改用银行直接信贷之前)有权要求有关的采购组织实行预支。在企业与工作人员的相互关系中,也采用预支制。其形式是,在全部完成工作单规定的工作之前,在工资项目下付给的金额(在计件工资条件下)或在出差时,在补助费项目下付给工作人员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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