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33: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4页(1043字)

【生卒】:772—846

【介绍】:

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

原籍太原(今山西太原),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县西北)。少年时家境贫困,了解民间疾苦。

贞元十六年(800)进士。入仕后以贬江州司为分水岭,分两阶段。前一段,直言敢谏,勇于斗争,写出不少富有人民性、现实性篇。着名的《新乐府》、《秦中吟》皆作于此时。

后段由任忠州刺史开始,思想逐渐消极,回朝后,目睹皇帝荒淫,党争激烈,言不见纳,遂请求外任。为杭州、苏州刺史时,关心人民疾苦。

武宗会昌二年(842)致仕,在洛旧过着醉吟生活,会昌六年(846)逝世。《旧唐书》卷一一六、《新唐书》卷一一九有传。

白居易为新乐府运动领袖,其诗论亦多与此有关。其要者有《与元九书》、《新乐府序》、《读张籍古乐府》、《寄唐生》、《伤唐衢》及《策林》、《策问》等,而以《与元九书》为最完整、系统。

白居易诗论,是对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理论的继承,服务于诗人的进步政治主张,在前人基础上有所发展,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他对什么是诗,及其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有明确认识。

他给诗下了个定义;“诗者,根情,苗言,华声,实义”(《与元九书》)。他对诗歌和时代、社会生活的关系有深刻理解。

他认为诗歌是时代、社会生活的反映:“凡人之感于事,则必动于情,然后兴于嗟叹,发为吟咏而形于诗歌。”(《策林》六十九)诗歌对时代、社会生活有重要影响:“洎周衰秦兴,采诗官废,上不以诗补察时政,下不以歌泄导人情。乃至谄成之风动,救失之道缺。”(《与元九书》)他还要求诗歌对现实应采取批判态度。

提出了“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的响亮口号。他所作讽谕诗,皆为以“刺”为主的作品。

他还很重视诗中“兴发于此而义归于彼”的比兴作用。朱自清说:“从唐以来,比兴一直是重要的观念之一”、“白居易是这种诗论最重要的代表”(《诗言志辨》)。

他的诗作和诗论对当时和后代,都有巨大影响。

白居易的诗论亦有不足之处,把诗的政治作用夸大到不适当程度,对美学意义则认识不足,因而对作家作品的评论,多有偏颇。如贬抑李白,否定谢朓,抹煞写景诗的价值等。

着有《白氏长庆集》,文学古籍刊行社本七十一卷;《四部丛刊》本作《白氏文集》。

清初汪立名编《白香山诗集》四十卷(一隅草堂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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