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恢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37:5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102页(579字)

【生卒】:1182—1268

【介绍】:

字宏文,扬子人。

包恢从学于朱熹、陆九渊。嘉定十三年(1220)举进士,后调金谿主簿,历知台州,累迁华文阁直学士,知平江府。

度宗时进端明殿学士。仕郡县时,所至破豪猾,去奸利,政声显赫,封南城县侯。

卒谥曰文肃。他在哲学思想上,属陆九渊主观唯心主义一派。

着有《敝帚稿略》八卷。《宋史》四二一有传。

包恢论,虽然也强调“诗言志”、认为“志之所至,诗亦至焉”(《答曾子华论诗》),但其所谓“志”还是发自于“心”的,与外事外物无关。所谓“若能静坐,而不倚闻见、议论,不倚文字、传注、语录,乃是能自作主宰,不徒倚外物以为主倚。却是所谓依仁,所谓据德,仁德乃吾所自有之物,依此据此,别无所倚,与倚外物以为主者大异矣。”(《与吕通判书》)实际上是以“吾心”代替客观生活实际。不过,与程颐等人不同的是,包恢还承认文学并非“小技”,亦不“害道”,对诗的风格特点也是有所认识的。他认为,“诗家者流,以汪洋淡泊为高,其体有似造化之未发者,有似造化之已发者,皆归于自然。”(《答傅当可论诗》)又说:“古人于诗不苟作,不多作,而或一诗之出,必天下之至精,……有穷智极力之所不能到者,犹造化自然之声也。”(《答曾子华论诗》)这种看法无疑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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