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笠翁曲话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58:4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269页(764字)

一九二五年曹聚仁从李渔《闲情偶寄》摘取部分论戏曲文字刊印,书名为《李笠翁曲话》。

李渔论戏曲,涉及到编剧和舞台演出的各个方面。他能深入“优人搬弄之三昧”,积累了丰富的舞台经验。

李渔的剧论是对中国民族戏曲艺术的较全面、较系统的总结,是民族戏曲理论中有代表性的着作。《李笠翁曲话》论述了戏曲艺术用写意手法典型概括地反映生活规律。

他说:“传奇无实,大半皆寓言耳。欲劝人为孝,则举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纪,则不必尽有其事,凡属孝亲所应有者,悉取而加之。

”他并进一步探讨了戏曲塑造人物、概括地反映生活时注重写“情”的问题,他说,“传奇妙在入情”,“传奇无实,妙在隐隐跃跃之间”。

《李笠翁曲话》论述了人物性格刻划,提出“求肖似”,强调戏剧家必须将人物的个性刻划得鲜明突出。

在情节结构方面主张“脱窠臼”、“密针线”,“减头绪”,“审虚实”。在语言方面提出“贵浅显”、“重机趣”、“戒浮泛”、“忌填塞”。李渔论戏曲创作主张独创,追求新奇,把新、奇和美三者统一起来,认为奇才能新,新奇才能美。他反对剿袭摹仿,不喜雷同。

主张写人情物理。根据戏曲雅俗共赏特点,主张通俗易懂,“能于浅处见才,方是文章高手”。

李渔的剧论,不止于“文人把玩”的戏剧文学,而是“自我作古”地从“传奇之设,专为登场”出发,深入探讨了编剧、导演、表演、音乐、舞美、剧目选择、演员训练等各方面问题。《李笠翁曲话》对戏曲艺术规律的概括,其见解是很精辟的,是李渔对晚明戏曲理论的一个新的发展。《李笠翁曲话》今有《戏剧研究》编辑部标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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