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斋诗话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09:59:0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269页(781字)

清王夫之论专着,包括三个部分:卷一《诗绎》;卷二《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卷三《南窗漫记》。

王夫之论诗,强调“以意为主”,反对“求形模,求比似,求词采,求故实”,这是继承传统进步诗论对诗歌的总的认识。他从意、势、情与景关系方面论诗,反对守死法与定格,批判和嘲笑了种种形式主义理论,对于明代那些用形式主义理论建立的各种派别,给予了激烈的抨击。

他说:“烟云泉石,花鸟苔林,金铺锦帐,寓意则灵。”所谓“寓意”,就不是赤裸裸地“迎头便喝”,而是“皆意藏篇中”;也不一定要言在此而意在彼,而必须是“已情之所自发”。其所以如此,是因为“情景虽有在心在物之分,而景生情,情生景”。他认为在诗歌里任何客观景物的存在,都是诗人主观上感受到的。

有了真实的体验,即景会心,情景相生。“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情,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认为“身之所历,目之所见,是铁门限”。如果离开了客观景物、实际生活,则是“欺心以炫巧”,不能产生出真正好的作品。王夫之论述情景之间关系时,很强调作者思想感情的作用,又很重视身历目见的实际体验对创作的重要意义。

从王夫之关于情景关系的论述来了解他强调的意,应该是指情与景相融洽的艺术境界,情景融洽写出的意,当然有性情,有兴会,妙合无垠,自然凑附,能咫尺而有万里之势。

诗而有势,即有风味,自然生其气象。

王夫之讲的意、势,情与景,不是与理无涉的。

他主张“以意为主”,“己情之所自发”的同时,反对“诗有妙悟,非关理也”的说法。他认为观察世界,不但要得其物态,而且要得其物理。

人民文学出版社有《姜斋诗话笺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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