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义理,切世用

书籍: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08 10:37: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国古代文学理论辞典》第549页(601字)

强调文学作品要阐明儒家的义理道德,发挥宣扬儒教的社会作用。

这是理学家(即道学家)的文学主张。南宋理学家真德秀在《文章正宗纲目》中说:“夫士之于学,所以穷理而致用也。文虽学之一事,要亦不外乎此。

故今所辑,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他以“明义理切世用”为标准,确定文章的“源流之正”,选录编辑了《文章正宗》一书,集中地反映了理学家的文学批评标准。真德秀在《跋彭忠肃文集》中强调文章要“发挥义理,有补世教”,即要求文章宣扬儒家传统的封建伦理道德,以有益于加强社会教化。

“明义理切世用”与上述观点完全一致,这是宋代理学家文学观点的继承和发挥。真德秀是朱熹的再传弟子,继承和发挥道学家的文学主张,把文学视为宣扬儒教的工具,否定文学的特点,轻视文学作品的艺术价值,他认为萧统的《文选》、姚铉的《唐文粹》皆非“源流之正”,只有他编的《文章正宗》才是“源流之正”。

因为前者是以“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文学特点为宗旨,而他标举的是“其体本于古,其指近乎经”,“否则辞虽工亦不录”。这正是他在“明义理切世用”原则指导下,编选文集的具体标准。《四库提要》评《文章正宗》说:“大意主于伦理,而不论文。……四五百年以来,自讲学家以外,未有尊而用之者。

岂非不近人情之事,终不能强行于天下欤!”“明义理切世用”的观点,违背文学自身的规律,不利于文学事业的发展,故为历代文学家所鄙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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