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1:52: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864页(241字)

又称“竞卖”。

以公开竞争的方法把标的物卖给出价最高者的买卖行为。分自愿拍卖(或称“任意拍卖”)和强制拍卖,前者是出卖人与拍卖行订立委托合同,后者是货物所有人因破产或其他原因被强制出卖,如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债务人的财物。

拍卖一般由拍卖人宣布叫价起点,由买主竞相加价,到无人继续增价时拍卖人就敲打小木锤,拍板成交。但也有先由拍卖人喊出最高价格,无买主时拍卖人继续减价,到有人购买时拍板成交。

拍卖行的报酬,或向卖方收取,或向买卖双方收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