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历新政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0 22:46: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天津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大辞典》第1060页(541字)

北宋庆历年间的政治改革。

宋仁宗即位以后,土地兼并日趋激烈,对西夏战争接连失败,各地农民起义和士兵哗变此起彼伏,统治危机不断加深。统治阶级中的有识之士要求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任参知政事,向仁宗《上十事疏》,提出改革方案:(1)“明黜陟”。改革文官三年一迁的磨勘法,按政绩好坏分别升降。(2)“抑侥幸”。对贵族子弟恩荫制度严格限制。(3)“精贡举”。改变专以文墨义取士旧制,着重策论和经学。(4)“择官长”。严格选择转运使、提点刑狱及各州县长官。

(5)“均公田”。政府官员按等级给“职田”,防止贪污。

(6)“厚农桑”。提倡各地吏民陈报有关农桑的可兴之利和可去之害。各地开河渠筑堤堰陂塘。(7)“修武备”。

京师召募捍卫朝廷卫兵5万。(8)“减徭役”。

裁并州县建置,相对减少徭役。(9)“覃恩信”。朝廷赦令,各地必须执行。(10)“重命令”。

各地法令由朝廷统一。疏上,大部分被仁宗采用,颁行全国,号称“新政”。

由于新政触犯了贵族官僚的特权,因而遭到强烈反对。次年,范仲淹出任陕西河东宣抚使,抵御西夏。

朝中对新法谤议愈甚。

庆历五年(1045),仁宗下诏罢废关于磨勘和恩荫的新法,推行不及一年的“新政”终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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