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席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513页(747字)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文公反国(春秋时五霸之一的晋文公重耳,为避骊姬之乱,在外流浪多年之后将回到晋国作君主)至河(指黄河,这时渡船很少,人相争渡),令笾豆(古代祭器。笾,竹器,盛果脯;豆,木制或铜、陶制器皿,盛齑酱)捐之,席蓐(蓐,草垫子)捐之,手足胼胝、面目黧黑者后之。咎犯(即狐偃,字子犯,重耳的舅父,是帮助重耳得以返国的功臣)闻之而夜哭。公曰:‘寡人出亡二十年,乃(而)今得反国(反同返),咎犯闻之,不喜而哭,意(抑,连词)不欲寡人反国邪·’犯对曰:‘笾豆,所以食也,而君捐之。席蓐,所以卧也,而君捐之。手足胼胝、面目黧黑,劳有功者也,而君后之。今臣有(又)与(参与,此指被排列)在后中,不胜其哀,故哭。且臣为君行诈伪以反国者众(多次)矣,臣尚自恶也,而况于君。’再拜而辞。
文公止之,曰:‘谚曰:“筑社(建社神庙)者,撅(字书无字,疑即“骞”;撅是塑神像时按压塌击的动作)而置之(置立社神塑像)。”今子与我取之(之,代国),而不与我治之;与我置之(承接谚曰之意),而不与我祀之,焉可·’解左骖而盟于河(对河神盟誓,表示永不相弃。这是收回了原来成命的表示)。”
晋公子重耳渡河时所要捐弃的,正是他在流亡困苦中赖以生活之物和出生入死的功臣。
咎犯认为这些曾与自己共患难的人与物,是不能丢弃的,否则将使臣下感到寒心。重耳能察纳善言,当即改正了错误。
后诗文词曲中用“弃席”的典故,喻指对下属故旧的闲废弃置。
南朝宋·鲍照《代东武呤》诗:“弃席思君幄,疲马恋君轩。”即用其事。(东武,泰山下小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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