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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项令(强项)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07:40:57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522页(698字)

《后汉书·董宣传》:“董宣字少平,陈留圉人也。……后特徵为洛阳令。时湖阳公主(光武帝刘秀姊)苍头(汉称仆从杂役叫苍头)白日杀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而以奴骖乘(古时在车右侧陪乘的人),宣于夏门亭候之,乃驻车叩,以刀画地,大言数主之失,叱奴下车,因格杀之。主即还宫诉帝。

帝大怒,召宣,欲箠(杖刑)杀之。宣叩头曰:‘愿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圣德中兴,而纵奴杀良人,将何以理天下乎·臣不须箠,请得自杀。’即以头击楹(庭堂前面的柱子)流血被面。帝令小黄门(指小宦官,小太监)持之,使宣叩头谢主,宣不从,强使顿之,宣两手据地,终不肯俯。主曰:‘文叔(秀小字)为白衣时,藏亡匿死,吏不敢至门。

今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与白衣同。’因“强项令出”。

赐钱三十万,宣悉以班诸吏。由是搏击豪强,莫不震栗。”

汉光武帝时,董宣刚直不阿。

一次,帝姊湖阳公主家的一个恶奴杀了人,董宣乘恶奴陪乘外出之机,抓住将他处死了。湖阳公主把这件事告到刘秀那里,刘秀大怒,要用杖刑把董宣打死。董宣当场指责他纵恶奴杀害良民,刘秀始有悔悟。

他于是决定不杀董宣,只是要他向公主叩头陪罪。董宣不服从,帝使人按着脖颈强使他叩头,宣双手撑地,强项不屈。

于是光武帝赏赐给他三十万钱,勑“强项令出”。

后因以“强项”指性格倔强,不肯屈服低头。唐·李白《赠宣城赵太守》:“赤县扬雷声,强项闻至尊。”宋·苏轼《雪中》诗:“老桧作花真强项,冻鸢储肉巧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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