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881页(241字)
《礼记·内则》:“鱼去乙。”东汉·郑玄注:“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容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
”《尔雅·释鱼》:“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晋·郭璞注:“此皆似篆书字,因以名焉。”
“乙”古指鱼肠;“去乙”,即除去不可食用的肠脏。后因用为典实。
唐·韦庄《和郑拾遗秋日感怀一百韵》:“似鱼甘去乙,比蟹未成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