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票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46:1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13页(570字)
剧场、戏院出售的门票价格。
是由剧团和剧场或戏院本着“按质论价”、“优质优价”的原则协商确定。表演团体艺术水平高,演员阵容强,在人民中有较高声誉,剧场服务设施好的,票价可以高些;反之,低些。
二是和当地人民生活水平大体相适应。
戏剧票价要以达到一定的上座率为前提。
其成本由灯光、道具、服装、布景、演出地点的转移、剧场和戏院的服务设施、折旧费、职工工资、管理费等项开支构成。我国剧种相当丰富,有京剧、评剧、话剧、歌舞、轻音乐、曲艺、杂剧。
还有很多地方戏剧,如沪剧、豫剧和黄梅戏等。剧目也繁多,有古戏、现代戏。它们分别满足各种不同观众的不同文艺生活需求。戏剧的不同剧种、不同剧目、以及同一剧种剧目在不同地方演出,票价也不同。
旧中国戏剧票价很高,主要为剥削阶级服务。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降低了戏剧票价,观看戏剧成为广大人民文化生活的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戏剧一律按《二、四、六》原则收费,即戏剧分优、中、劣三等,票价依次收0.20元、0.40元、0.60元,造成一些剧团入不敷出,靠国家补贴。1980年文化部对戏剧票价作了适当调整,各地也先后对戏剧票价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近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对戏剧票价也采取了一些放宽政策,出现了自行定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