弁髦法令

书籍: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9 04:12:18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69页(211字)

【释义】:

述宾 弁,缁布冠;髦,童子垂髦;弁髦,谓无用之物,古之冠礼,先加缁布冠,敛括其垂髦,更加皮弁,而弃其缁布之冠,盖既冠则弁髦皆无用也。

蔑视法令。《左传·昭公九年》:“岂如弁髦,而因以敝之。”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45回:“倡导邪说,紊乱国宪,未经呈报内务部核准,公然……设立筹安会事务所,传布种种印刷物,实属弁髦法令,罪不容诛。”△贬义。

多用于法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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