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篮球裁判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社团辞典1919-1949》第91页(288字)

专司裁判的社会体育组织。

1943年“中华运动裁判会”解体后,由原裁判会篮球组的老会员凌希陶、周家骐、戴昌龄、刘荷生、王亦樵等人发起组织成立。负责上海篮球比赛的裁判工作。

1945年重新改组为“上海市篮球裁判会”。以完善篮球比赛规则,促进提高篮球技术水平为宗旨。

由刘荷生任理事长;王亦樵任书记;倪孝木为司库;理事有吴子彬、张党非、宜鹤泉、王存瑞、王守方等;主要会员有吴鉴、陈宝琳、吴效提、祝立新、陈颂良、杨烈诚、闻宗元、俞菊庐、钱璇等;聘请鄂森为法律顾问。该会为了篮球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其活动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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