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11052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16册工业技术(下)》第1168页(345字)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7年9月版。2.6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试行)。分5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即建筑基地、建筑突出物、建筑高度、建筑覆盖率、建筑容积率的要求;第三章建筑总平面,即建筑布局、通路、竖向、绿化、管线的设计要求;第四章建筑物设计,即室内净高、楼梯、台阶、坡道、栏杆、电梯、自动扶梯、屋面、楼地面、门窗、墙身、地下室、变形缝、厕所、盥洗室、浴室、管道井、设备层、烟道、通风道及垃圾管道的设计要求;第五章室内环境要求,即采光、通风、保温、防热、隔声的要求等。本通则是为保证建筑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而制定的,为各类民用建筑设计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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