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002686 全日制小学自然教学大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图书大辞典:1949-1992第4册文化科学教育体育》第289页(640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人民教育出版社1963年5月版。1.1万字。分6部分:一、教学目的和要求;二、教学内容;三、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四、教学内容的安排;五、教学中应该注意的几点;六、各年级的教学内容。大纲提出的教学目的是:“教给儿童初步的自然常识,指导儿童初步认识自然界和人对自然的利用改造,扩大儿童的知识领域,培养儿童爱科学的品德,为儿童进一步学习和将来参加劳动准备必需的基础。”大纲提出的教学要求是:1.使儿童认识一些常见的重要的动物、植物、矿物和机械、电器,初步知道它们的性质以及跟生产、生活的关系;初步知道气象、气候和日、月、星辰等现象的科学道理,破除迷信观念;2.使儿童获得初步的人体保健知识,养成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3.通过自然教学,发展儿童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大纲提出的确定教学内容的原则是:儿童能够接受的,跟农业生产、工业生产以及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为进一步学习或参加劳动所必需的,在科学上具有代表性的和具有教育意义的;所讲授的事物最好是全国普遍有的;还须照顾到跟中小学课程的联系配合,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大纲还指出,要尽可能通过观察、实验进行教学,要自始至终注意培养儿童讲究卫生的良好习惯,要掌握适当的深度,要注意发展儿童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克服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大纲规定应学习的教学内容包括10个部分:五年级学习水、空气、土壤、动物、植物5个部分;六年级学习人体保健、矿物、机械、电、宇宙5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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