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智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685页(964字)
【生卒】:1887—1965
【介绍】:
字汝为,广东番禺人,1887年10月14日(清光绪十三年九月初十)生。13岁,入福建马尾船政学堂学习,旋被送入日本士官学校第一期步兵科深造,因龄不足,改入第二期。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毕业后归国,历任福建武备学堂教习、帮办、总教习,第四十标统,第二十协协统。1911年,武昌起义,举兵响应,被推为闽军总司令,旋以年少退就福建第一师师长。1912年,奉孙中山命,任陆军第十四师师长。旋以福建北伐军总司令率军至烟台。二次革命失败后,赴日本,加入中华革命党,任军务部部长,兼中华革命军福建司令长官。1916年,回上海,与陈英士规划东南,复代理东北军总司令。1917年7月,任大元帅府参军长;10月,署理中华民国军政府陆军总长。1922年5月,任粤军第二军军长;10月,任东路讨贼军总司令兼第二军军长。1923年11月,任粤军总司令,旋兼滇粤桂联军前敌副指挥。1924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一届候补中央监察委员;10月,所部编为建国粤军,兼任大本营军政部部长;11月,任大本营军事部部长。1925年春,率军击败陈炯明,攻克惠州;7月,广州国民政府成立,被推为国民政府委员、常务委员、军事委员会委员兼军事部部长,兼广东省政府主席兼军事厅厅长;8月,廖仲恺案发生,被推为特别委员会委员,国民政府委员,旋辞职赴上海。1926年3月,西山会议派在上海召开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中央执行委员。1927年9月,推为中央特别委员会委员;10月,任军事委员会委员。1928年2月,国民党二届中央全会选为国民政府委员。1929年,南京国民政府下令通缉。1930年,取消通缉令。1931年5月,广东组织国民政府,被推为国民政府委员兼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12月,中国国民党四届一中全会选为中央监察委员。1935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五届中央监察委员;12月,任监察院副院长、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抗日战争初期寓居香港,1941年底,香港沦陷时被日军扣留,寻脱身赴澳门。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监察委员。1947年4月,聘为国民政府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寓居香港,被台湾当局聘为“总统府”资政。1965年1月25日,逝世于香港。终年7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