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季洪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2472页(1092字)

【生卒】:1904—1989

【介绍】:

本名钟,字季洪,江苏丰县人,1904年4月18日(清光绪三十年三月初三)生。1912年,入县城新式小学读书,半年后回乡重入私塾。1915年,入县立高小三年级;4个月后毕业,在家自修。1916年夏,考入江苏省立第七师範学校,读预科一年,本科四年。1921年10月,考入国立北京高等师範学校。1924年,加入中国国民党。1925年夏毕业,回母校江苏省立第七师範学校任训育主任,并代理教务主任。1926年冬,辞职,赴北京任孔德学校中学部教师兼教务工作。1927年,赴南京任中国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执行委员兼江苏省清党委员会委员;5月,任江苏省教育厅督学;7月,兼任江苏省南京民衆教育馆馆长。1929年夏,奉派赴日本考察教育月余。1930年春,负责筹办成立江苏省镇江民衆教育馆,兼任馆长;8月,赴美国留学,入华盛顿大学。1931年秋,获教育硕士学位。1932年2月,入哥伦比亚大学师範学院选读教育哲学;6月,赴欧洲考察。1933年5月返国;夏,任江苏省立教育学院院长。1935年2月,参与筹设中央政治学校研究部;8月,任省立河南大学校长。1938年8月,辞省立河南大学校长,任国立中央政治学校教育系教授。1939年3月,署国民政府教育部秘书。1942年8月,任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司长。1944年12月,任国立西北大学校长。1945年5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六届中央执行委员。抗战胜利后,随校迁回西安。1946年,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8年,当选为行宪国民大会代表,兼任国立政治大学教育系主任。1949年4月,任正中书局总编辑;同年去台湾,任“国民大会”代表,并任正中书局总编辑、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并先后在台湾师範大学及“国立”政治大学任教授兼教育系主任。1959年,任“国立”政治大学校长。1962年5月,获韩国成均馆大学荣誉哲学博士学位。1963年11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九届中央候补委员。1972年,获美国圣若望大学荣誉法学博士。1973年10月,辞“政大”校长,任“考试院”副院长。1976年11月以后,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届、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78年8月,任“考试院”院长。1984年9月,卸“考试院”院长职,任“总统府”资政。1988年7月后,当选为第十二届、十三届中央评议委员兼主席团成员,并任“国家科学委员会”委员、“中华文化复兴委员会”常务委员、孔孟学会理事、“中国教育学会”及“中国宪法学会”常务监事等。1989年1月15日逝世。终年85岁。着有《各国成人教育》、《教育统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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