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慕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下》第1871页(491字)

【生卒】:1906—

【介绍】:

又名宗骞,字紫峰,浙江诸暨人,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生。

1919年2月,考入诸暨枫桥大东小学。1922年毕业后,先后于枫桥开先、凤山、鲁英等小学任教。

1927年7月,考为浙江警备司令部准尉司书;9月,在第十一军第十师任少尉书记,后任中、上尉书记。

1930年,调第十九路军任上尉书记,后升少校秘书。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第六十师、第三十七军少、中、上校秘书及军法处长,一度出任湖南平江县县长。抗战胜利后,先后任第九战区长官部、第二十七集团军、第三十二集团军少将参议,南昌军官总队中将总队附,韶关陆军第九训练办公室少将主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事杂誌社特约撰稿员。

1949年3月,在浙江丽水县起义,任浙东行政公署主任秘书,浙江省政府参事室参事,浙江省民革顾问及浙江省政协文史办、对台办委员会委员。为中国书法协会浙江分会会员、杭州画院特邀画师、杭州市书协理事、杭州逸仙书画社副社长兼秘书长,西湖社创始人之一,并任常务理事兼秘书长,浙江工学院武林书画社顾问,三江诗社顾问等职。

着有《新安江诗十五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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