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德明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298页(358字)

【生卒】:1913—

【介绍】:

女,别号俊,四川南溪人,1913年生。毕业于国立北平大学经济系。初任四川金堂中学及遂宁师範学校校长。抗日战争爆发后,历任重庆市政府参事,妇运会常委,重庆动员委员会宣传组组长,中央妇运会委员。1945年,抗战胜利,在南京创立中华妇女福利社。1946年,当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后任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务委员及“戡乱”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去台湾,任“中华妇女反共联合会”驻会委员,“中央信托局”副经理。1956年秋,与其夫李应兆教授创办铭传女子商业专科学校。1976年10月,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77年8月,当选为“亚洲女子足球协会”副会长。1981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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