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精辉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727页(563字)

【生卒】:1917—

【介绍】:

字朝暾,福建溪人,1917年7月7日生。6岁,啓蒙于教会小学,继就读省立龙溪职业专科学校,课余勤习中西乐器。14岁失怙,修毕高级艺术科,后任县立锦江民教馆教导,并随美籍声乐家闵义力夫人学习。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组织民衆歌咏会巡迴县境鼓舞民心。1938年春,被选派晋省音干部受训。1939年秋,受命协助音干班主任蔡继琨筹办省立音专。翌年春成立,任该校教职,并入研究科深造,随德籍大提琴家曼爵克研习,1942年秋毕业。时学校改为国立,仍任讲师兼器乐主任。翌年夏返乡,执教省立南靖师範,兼训导主任。抗战胜利后,借调任厦门青年分团第三股股长。1946年春,应邀赴台湾,任警备总司令部交响乐团中校编译及中华音乐教育社台湾分社社长,以名男中音活跃于台湾乐坛。嗣乐团改隶,先后任管训组主任、乐务组主任、指挥、副团长、代团长。1973年秋退休。其间,自1952年起,兼任“教育部”广播事业管理委员会编审、社教会艺术教育组主任、中华实验合唱团团长、“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训练委员”等职。1957年春,倡组“中华民国音乐学会”,被推任常务理事兼总干事。此外,并任“中华文化复兴运动委员会”文艺研究委员,“国军新文艺运动”辅导委员,“中华文艺辅导委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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