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邦宪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北人民出版社《民国人物大辞典上》第1088页(892字)

【生卒】:1907—1946

【介绍】:

又名博古,化名卜古,江苏无锡人,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生。1925年夏,毕业于苏州中学,在学期间,任苏州学生联合会主席;秋,入私立上海大学,并加入中国共産党。适国共合作,秦任中国国民党上海市宣传部干事。1926年派赴苏联,入中山大学。1930年5月返国,任全国总工会宣传部干事,编辑《劳工报》、《工人小报》;同年12月,任中国共産主义青年团中央宣传部部长。1931年4月,任中国共産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6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代理总书记;9月,任中共临时中央常委。是时,王明为中共中央出席共産国际代表团团长,所遗总书记职由秦担任,并兼中共中央局书记。1933年1月,往中央苏区继续主持中央工作。1934年1月,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总书记。1935年1月,参加遵义会议,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军委总政治部代理主任;11月,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主席。1936年,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西安事变时,与周恩来、叶剑英赴西安,参加和平解决西安事变谈判。1937年4月,任新成立之新华通讯社总社社长;7月,抗日战争爆发,与周恩来任中共代表,到庐山与国民党代表举行会谈;8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举行之洛川会议;秋,任中共驻汉口代表团和驻南京代表团代表;冬,任中共中央长江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1938年6月,任第一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冬,任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驻重庆办事处主任。1939年1月,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委员兼组织部长。1940年,回延安,复任新华通讯社社长。1941年3月,任第二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2年7月,任第三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1945年4月,任第四届国民参政会参政员;5月,《解放日报》创刊,任社长兼总编辑;6月,在中共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2月,任中共参加中国政治协商会议宪法审议委员会委员;4月8日,与邓发、叶挺、王若飞、黄齐生等由重庆往延安,因飞机失事在山西兴县黑茶山遇难。年39岁。译有《共産党宣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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