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二次农民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70页(384字)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举行的广东全省农会代表大会。1926年5月1日在广州召开。会议代表二百余人。除广东六十个县的农民协会代表(代表有组织的农会会员六十二万人)外,尚有广西、福建、湖南、江西、湖北、浙江、江苏、河南、山东、山西、贯州等十一省农民协会的代表。中国共产党在致大会的信中指出,农民运动必须与全国的民族革命运动相结合,而中国的民族革命运动非得到农民大众参加不会成功。并强调农民运动应与工人运动相结合,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林祖涵代表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向大会致词。罗绮园、阮啸仙分别向大会作报告。大会通过了《农民运动在中国国民革命中之地位》、《工农商学大联合》等二十多个重要决议案。会议宣言号召农民群众积极支援和参加北伐战争,打倒帝国主义和军阀豪绅、地主,并与第三次全国劳动大会的代表联合提出拥护北伐、拥护国民政府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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