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北京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50页(234字)

原称《中英续增条约》。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结束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不平等条约。1860年10月24日清钦差大臣奕诉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在北京签订。共九款。条约除确认《中英天津条约》仍属有效外,又增加以下条款:(1)开天津为商埠;(2)准许英国招募华工出国;(3)割让九司地方一区给英国;(4)《中英天津条约》中规定的赔款增加为八百万两。签订后,英国表示援助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并支持以慈禧太后和奕诉为首的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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