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华工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50页(331字)

即《限禁来美华工保护寓美华人条约》。美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限制、排斥旅美华人、华工的不平等条约。1894年3月17日由清政府驻美公使杨儒与美国国务卿葛礼山(1832-1895)在华盛顿签订。共六款。主要内容有:(1)居美华工离开美国的期限超过一年者,不准再入美境;(2)不准华人入美国籍;(3)居美华工都须按照美国国会通过的苛待华工条例进行登记。美国曾利用1863年《中美续增条约》招骗、诱拐、掠卖大批华工到美国,强迫他们从事奴隶劳动,开发资源。在资源开发后,又利用本约排斥华工入境,极力迫害与虐待居美华工。1904年,本约期满,美国仍蛮横拒绝删改前例,反而强迫清政府续约,激起中国人民的“反美华工禁约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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