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会议缅甸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160页(332字)

英国为吞并缅甸而强迫清政府订立的条约。中法战争后,英国为了与法国在中国西南的势力相抗衡,急谋吞并缅甸。1885年11月,英国借故出兵攻陷缅甸首都曼德勒,俘虏缅甸国王。1886年元旦英国宣布上缅甸并入英属印度,并进而迫使清政府承认其并吞缅甸。7月24日,清政府总理衙门大臣奕劻与英国前署驻华公使欧格纳在北京签订该条款。主要内容为(1)英国允许缅甸每届十年由缅甸最大之大臣循例向清王朝进呈礼物一次;(2)清政府承认英国在缅甸取得的一切权利;(3)中、英两国应派员勘定中、缅边界,以及另立边界通商事务专章;(4)英国同意暂缓派员由印度进入西藏,但原则上规定了藏、印边界通商。此条款于1887年8月25日在伦敦交换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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