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近代历史辞典1840-1949》第819页(550字)

1925年5月1日至7日在广州举行。由全国铁路总工会、汉冶萍总工会、广州工人代表会和香港海员工会发起筹集。实际筹备工作由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主持。出席代表二百八十一人,代表工会一百六十六个,代表有组织的工人五十四万。张国焘、李立三、刘少奇、邓中夏、李一纯、李启汉、林伟民、苏兆征、王荷波、何葆珍、孙云鹏、冯菊坡、刘文松、刘雪松等出席了大会。赤色职工国际派代表参加。大会通过三十多个决议案,主要有《工人阶级与政治斗争决议案》、《经济斗争决议案》、《组织问题决议案》、《工农联合决议案》、《刬除工贼决议案》、《中华全国总工会章程》、《加入赤色职工国际决议案》等。成立了中华全国总工会,选举林伟民、刘少奇刘文松、邓中夏、李启汉、孙云鹏、苏兆征、邓培、王荷波、李立三、刘华、项英、许白昊、郭亮、包惠僧、张佐臣、刘尔崧、谭影竹、何耀全等二十五人为执行委员。以林伟民为委员长,刘少奇、刘文松为副委员长,邓中夏为秘书长兼宣传部长,李启汉为组织部长,孙云鹏为经济部长。大会向全国工人阶级发表了团结起来进行战斗的宣言。这次大会在中共党团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了中共四大精神,对于工人阶级在民族革命运动中的地位问题、同盟军问题、发展和巩固工人组织问题等,均有较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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