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86页(712字)

初载于1923年5月13日《创造周报》第1号。作者认为“文学是直诉于我们的感情,而不是刺激我们的理智的创造”。过量的理智会把诗歌的效果“打坏”。诗歌的作用在于把抽象的东西具体化,“由不可捕捉的创造出可捕捉的东西”,方法是运用想象来表现感情,“要发挥感情的效果,要严防理智的叛逆”。作者认为当时新诗的“王宫”内外遍地都生了“野草”。他以胡适等五个诗人的某些作品为例,指出有的近于文字游戏,有的浅薄无聊,有的只写道理,有的是分行写的演说词,有的是“点名簿”或大事记,有的“不成其为诗”,文字上“拙劣极了”。文章分析了诗坛的“两种新的方向”:一是提倡小诗或短诗;二是写哲理诗。就小诗来说,周作人把日本的俳句与和歌介绍过来了,但是俳句往往感情轻浮或浅薄,和歌则“笨重呆板”,二者在日本早成了“骨董”,周作人将其介绍过来,使多少青年“把他们当做了诗的王道,终于把我们的王宫任他蹂躏了”。文章强调俳句与和歌不能模仿,因为它们不能应用于我们的语言。俳句没有反复的音律,实在没有抒情的可能,而且俳人的理想与时代精神背道而驰。俳句的固定形式和游戏态度都是新诗所不能容许的。作者声称:他对俳句的意见也可应用于现在流行的别的短诗。再就哲理诗来说,作者认为“如果带上了诗形而又自称哲理,我们只好取消他的资格”。因为如想用诗的形式增加哲理的效果,“必自陷于冗长的叙事诗的失败”。现在的哲理诗人为“发泄”他的哲理而做诗,结果不外是一些“畸形的概念与抽象的写字”,使人家如读格言,如看“不常会面的科学书籍”,引不起兴致来。基于上述情况,作者主张对小诗、哲理诗和前面的那些“野草”,必须急起而从事“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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