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诗的内容和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392页(507字)

收于1934年开明书店版论着《诗的艺术》。作者认为,当时的新诗有一种共同的特色,就是“诗的散文化”,在内容上、形式上都是如此。究其原因,是“五四”以后否定了旧诗的形式,而新诗却没有一定的形式。“但这并不是说新诗就该不重形式,而是说,每一个诗人应当创造他自己的新形式,”而在新诗发展中,努力创造自己形式的诗人是很少的。在抗战时期,生活、思想、感情都是复杂的,而诗人不能在形式上多多用心。我们承认这些作品的产生是必然的,但不能完全满意。“我们要求时代的艺术能成为永久的艺术。”由此,作者指出:在内容决定形式的同时,“形式可以反作用于内容”。完美的形式可以使内容表现得更好,诗人应用最好的形式去表现其作品内容。作者认为,正是这种散文化的风气,才使得诗的产量这样大而好诗这样少。对此,他“要求诗人们去创造(或尽量利用)那比较完美或最完美的形式”。他认为诗与散文的区别不只在形式,还在本质。“没有诗的本质而只伪饰了诗的形式,依然不是诗;有了诗的本质而没有诗的形式,固然也可以说是诗,但既有诗的本质又能由作者为了表现那某一内容而创造(或利用)一种恰到好处的形式,那才是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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