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应该是自由诗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广西人民出版社《中国现代文学词典第四卷歌卷》第400页(442字)

收于1944年北平新民印书馆版《谈新诗》。作者剖析了胡适、刘梦苇、程鹤西等人所作若干新诗的缺点,认为关键在于缺乏诗的情绪,而只是凑句子叶韵,敷衍成篇,这样下去新诗便会走入死胡同。因此他提出“新诗一定要表现着一个诗的内容”。这里关键是一个“诗”字,“诗”该怎样做就怎样做。因为旧诗有一定的格式,而新诗没有什么公共的格式。因此要求诗的内容充实,而不应从模仿旧诗或西洋诗中去找什么新诗的格式。作者考察了旧诗元白、温李两个趋势与由诗到词、由词变曲的演化,认为“已往的诗文学,无论旧诗也好,词也好,乃是散文的内容,而其所用的文字是诗的文字”,胡适没有看清楚这根本的一点,只是从两派之中取了自己所接近的一派,致使今日新诗也同样缺乏诗的内容。因此,作者下了这样的结论:“如果要做新诗,一定要这个诗是诗的内容,而写这个诗的文字要用散文的文字。……我们只要有了这个诗的内容,我们就可以大胆的写我们的新诗,不受一切的束缚”。这样,“新诗应该就是自由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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