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不下
书籍:中医辞海上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中医辞海上册》第1138页(503字)
产科病证名。
指胎死子宫内不能自行产出的病证,亦名子死腹中,胎死不下。可因复感邪毒引起高热、腹痛等症,若胎死过久历时已逾2月,在下胎之时则可能发生大出血从而危及患者生命。
究其不下之理,导致胎儿死亡,有因母患热病伤胎,或跌仆、外伤,或母体极虚,胎元失养所致。
亦可因胎气禀赋薄弱,不成而殒者;或气血虚弱,不能促胎外出;或瘀血内阻,碍胎排出。
治宜下胎,根据母体的强弱,审慎用药,不宜概行峻厉攻伐,致损伤孕妇正气。下死胎时,有时可出现阴道突然大出血,或变生它症,必要时取中西医结合方法,尽快取出死胎,迅速止血,以免重伤气血,危及孕妇生命。若因气血虚弱者临证可见胎死腹中,小腹疼痛或有冷感,精神疲倦,面色苍白,气短懒言,食欲不振,或口有恶臭,舌淡暗,苔白腻,脉虚大而涩,治宜养血活血,益气下胎,方用救母丹、疗儿散治疗。若为瘀血内阻则可见死胎,小腹疼痛,阴道流血夹紫黑血块,口出恶臭,面色青黯,口唇色青,舌紫暗,脉沉涩,治宜活血行气,祛瘀下胎,方用桃花煎加芒硝。
对于下死胎之法,目前还可采用天花粉针剂“雷凡奴尔”100毫克溶于50~100毫升蒸馏水中注入羊膜腔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