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9页(626字)

儒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即天神或天帝的意旨。“天”最初的意义是“颠”,即头顶,甲骨文的“天”字像人形,上面一横特粗,像人的头部,引申为头顶上的空间。“天”字在商周之际具有神秘的意义,指最高主宰神,与上帝同义,所以又时常称“天帝”或“昊天上帝”。周武王伐纣,即宣布纣王“自绝于天”,而以“恭行天罚”为动员令。孔子说“天生德于予”,孟子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等等,无不具有宗教上的神圣意义。古今人类对自身并不完全自信,尤其是面对生老病死以及人生命运等,更是无能为力,于是就将诸如此类问题的决定权归之为“天意”或上帝。认为人生的一切都受冥冥之中的神意支配安排,由此获得一种精神上的平衡。这就是“天命”观念的心理基础。中国古人用“天命”来解释人生,孔门弟子子夏说:“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历代帝王用“天命”来论证他们君临天下的合法性,叫做“受命于天”或“奉天承运”。清太祖努尔哈赤甚至以“天命”来作为其开国的年号;又用“天命”来解释新旧王朝更替的必然性,叫做“天命靡常”或“天命转移”。在古人心目中,天命当然是神秘莫测的,阴阳八卦、星相巫术等神秘文化,就是先民为了探求天命神意而创造出来的天人之学。大智大慧如孔子,也是到“五十而知天命”,而且声称“君子有三畏”,第一就是“畏天命”。尽管后来荀子有“制天命而用之”的命题,但是终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中国人的“天命”观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