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24页(579字)

“正史”的典范,指《史记》、《汉书》、《后汉书》和《三国志》。唐代以前,《史记》、《汉书》、《东观汉记》被合称“三史”,唐玄宗以后,《后汉书》取代《东观汉记》而跻身“三史”之列。唐宋科举考试,其中的“史科”,也以所谓“三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为限。尽管唐太宗时官修的《隋书·经籍志》总论“正史”时,将《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三国志》、《后汉书》并提,但并没有“五史”或“四史”的名目。以《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四史”,始于清代。乾嘉学者王鸣盛《十七史商榷》说:“唐宋以来,学者恒言五经三史,则专指班、、范矣。愚窃以为宜更益以陈寿称‘四史’,以配五经,良可无愧。其余各史皆出其下。”唐以后历朝官修正史多是宰相领衔的“集体项目”,虽能存一代之史,但多是官样文章,既缺乏司马迁班固、陈寿、范晔那样的史识,又没有诸位高手的传神之笔,如同一部部陈年“流水账”。这些缺憾,历代史家不是没有认识到,但无人能改变这种局面。事实上,历代官修正史,都是召集当朝第一流的史学家撰写的。但即使胆识超群、才华横溢的史学家,一旦被召进朝廷的史馆,也笔不由己,为各种清规戒律所拘,只能炮制“遵命史学”。清代学者推崇“四史”,劝读史者宜先读“四史”,可见他们对唐以后的官样文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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