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人欲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国学词典国学基础文库》第466页(766字)

儒家哲学范畴。“天理”和“人欲”作为两个意义相对的伦理学范畴,最早出自《礼记·乐记》:“人化物者也,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按照传统解释,意思是:人被外物所化,故泯灭其自然清静的天性,而恣纵其情欲。下文接着说:结果,就产生了悖逆诈伪、淫逸作乱、强凌弱、众暴寡以及老幼孤独不得其所等现象,所以先王要制订礼乐,来节制人欲。但在唐以前,儒家多讲人伦,讲修齐治平,偏于外,所以“天理”和“人欲”也不是什么热门话题。到了宋代,由于受到佛、道二教的严重挑战,儒学开始调整,即从外转向内,转向被佛、道二教尤其是禅宗独占风光的心性世界,于是“天理人欲”之辨就成了儒学的中心话题。程颢、程颐兄弟甚至把“天理”作为最高范畴,但“天理”的意蕴却是程氏兄弟“自家体贴出来”的。据说,有一个“不为存,不为桀亡”的永恒之“理”,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不过是这一“理”的体现,这显然是受到佛教华严宗“理一分殊”的启示。具体到人来说,这个天理就是“性”,就是人心中的善端,即仁义礼智信,这些都是人生而具有的;与天理对立的,便是所谓人欲,而人欲就是恶端。程颐的三传弟子朱熹对“天理人欲”作了更精细、更深入的分析,指出天理人欲都是与生俱来的,即使是圣人,生下来也不可能没有人欲,“人之一心,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只要能“革尽人欲,复尽天理”,便能超凡入圣。近代以来,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主张在大多数中国人心中已经声名狼藉,尤其是程颐针对寡妇再嫁问题发表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看法,更是为人不齿。其实,程朱所谓“人欲”并非指“饮食男女”,而是指在“饮食男女”方面过度的追求,“灭人欲”也并非主张消灭食、色二欲,而是清心寡欲,要人过一种克己的圣贤生活,这在某种意义上,与佛教的出家、道教的绝俗殊途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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