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西北地区卷》第226页(543字)

阿拉伯语音译借词。撒拉族对“经堂教育”、“阿文大学”的专指。过去,撒拉、回等族地区有在清真寺内或清真寺附近设立传习伊斯兰教经典、培养宗教人才的学校和教育制度。一般认为是胡登洲在明嘉靖(1522-1566)年间首先在陕西开创,后逐渐在河南、山东、云南、甘肃等地兴起,从而形成为一种制度。它的一般情况是:由清真寺阿訇招收本地学生若干名,从教阿拉伯字母拼音起,授以初级伊斯兰教知识,然后转入“大学”,系统讲习阿拉伯文或波斯文语法、修辞学、《古兰经》、《圣训》、教法学等。学生修业一般5-10年不等。其间衣食住费用多由清真寺所在地穆斯林群众供给。结业后,便“穿衣挂幛”,取得当阿訇的资格。在讲授内容上曾出现陕西、山东两派及云南支派。前者包括西北各地及内地各省,以专授认主学,多以阿拉伯文读本为特点;后者包括山东及东北诸省,阿拉伯文和波斯文兼授,多攻教法学。辛亥革命后,在一批知识分子倡导下,出现了“中(文)阿(拉伯文)兼授”的新式学校。陕西派的中心也相应移至导河(今甘肃临夏)地区。随之,撒拉族地区也逐渐出现并形成了宗教学校与穆斯林普通学校并存,在学习伊斯兰经典的同时学习汉语及科学知识的局面,即所谓“经书并授”。传统的经堂教育很快发生了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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