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238页(603字)

旧时黎族宗教职业者,因方言土语差别,有“迸”()、“百迸”(pai11)、“百问”(pai11ve:n53)、“帮”(ba:)、“比埌”(bi)、“波滴埌”(ti)和“哔·都阿”(bi31tua35)等称。流行于海南省黎族民间。他的出现,多因久病或神经失常所至;也有“奉天之命”(或“天生”)而降或通过向老娘母学习而成者。其承袭之法有父传子,母传女,婆传媳等。其主要活动是以巫术治病,兼主持一些法事,例如:治病、婚姻、丧寿、难产、梦见不祥之物、招魂、求子、求雨、保命、查鬼和“沃亩”(即“做鬼”)等。使用的法具包括方印、偶象、弓箭、赶鬼索、铃、筊杯、石卜、小尖刀、木刀、铜钱、锣、鼓、锄头、竹筒、米、碗、短小木棍(或“筷子”)、毛、方头巾和长衫等;祭品有小饭团、头、牛腿、肉、鸡肉、酒、香、元宝和红封包(钱)等。做法事时,一般都穿女服,头缠绣有红、黄、白三色花纹的黑头巾,戴项圈。有的祭祀在家里做,有的在野外做。不同的法事有不同的程序。在做法事的过程中,娘母的动作大同小异,有的全身快速颤动并闭眼,有的身体不颤动也不闭眼。他们没有经书,只是口头用黎语念咒,声音悦耳动听。有的娘母做法事不计报酬,有的则接受所送的酒、肉、米和红包等,生活比一般农民好。娘母均不脱离生产劳动,有的外出做法事时,邻里可帮助他进行生产,而娘母则以做法事所得的物品作为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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