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民族出版社《中国少数民族文化大辞典中南东南地区卷》第320页(325字)

宋代在壮族地区设置的地方政权。宋因唐制,仍在壮族聚居区建立羁縻州制度。惟将桂州都督府及黔州都督府所辖壮族地区羁縻州,一概归属于广南西路宜州管辖。共有羁縻州20余所,即温泉州(治所在今宜山县地)、环州(今广西环江县)、镇宁寨(今环江县地)、金城州(今广西河池县)、文州(今东兰县地)、兰州(今东兰县地)、纡州(今忻城县地)、驯州(今宜山县地)、孚州(今南丹县地)、峨州(今天峨县地)、福州(今南丹县地)、允州(今南丹县地)、那地州(今南丹县地)、弯水州(今南丹县地)、允州(今南丹县地)、抚水州(今环江县地)、南丹州(今南丹县地)、审州(今地不详)等。仍以壮族首领知州事,岁岁贡赋,听从调遣,许世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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